為進一步降低法拍房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購房人資金壓力,提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規范性、便捷性,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共同制定《關于做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的實施意見》,對公積金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的相關事項作出規定。適用范圍:公積金法拍貸業務適用于各級人民法院對江蘇省內個人住房組織網絡司法拍賣的活動,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或受其委托開辦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承辦銀行)受理。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法拍房買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